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仲茜)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城市、园区、企业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
《建设方案》指出,试点建设工作将坚持“系统谋划、双轮驱动、示范引领”的工作原则,引导减排潜力较大、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园区和企业有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计划到2025年,初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试”出有效经验和示范案例
作为全国重要的用能和碳排放大省,江苏积极展开碳达峰试点工作意义重大。上证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并选择了江苏盐城市、苏州工业园区等地作为首批试点。此次,江苏发布《建设方案》不仅推动碳达峰试点工作,还要求试点单位“试”出有效经验,同时鼓励支持重点城市、园区和企业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分批次、分领域有序试点。
“实现碳排放达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阶段和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标志之一。江苏经济体量大,制造业占比高,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相对较大,碳减排压力也较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正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能够有效发挥城市、园区、企业等不同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绿色低碳转型先行先试,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全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建设方案》明确,2024年开展首批试点申报工作,13个设区市分别推荐5个试点,符合条件的主体也可自愿提出申请,试点建设期3至5年。试点城市建设应有明确的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能耗和碳排放情况、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碳减排重点难点等。
《建设方案》还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的两阶段目标:到2025年,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到2030年,各类试点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进展,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取得较大突破。
有企业负责人表示,碳达峰还是比较抽象的概念,的确需要有企业带头做示范。有行业学者也表示,目前碳达峰尚没有明确的路径,碳足迹的计算、碳排放的测度、碳风险的识别、产业金融和碳达峰的结合,这些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探索。江苏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吕永刚表示,进一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增强微观主体动能,发挥行业能效标杆企业和低碳供应链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企业从绿色低碳转型中获利。
激发绿色发展创新活力
《建设方案》提出,要分批次有序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创建工作,强调要实现“双碳”目标,必须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确定重点任务、实施重点工程、推动重要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优化升级、节能降碳增效、绿色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以及交通、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试点建设任务。
此外,要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其次,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创新碳排放核算、评价、管理机制。与此同时,加强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技术应用、平台打造和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等。
根据《建设方案》,江苏将在城市、园区、企业三个领域进行试点,打造一批有江苏特色的产业园区和典型企业。在城市试点方面,重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选择工业、能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低碳社会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行动;在园区试点方面,将园区试点分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和(近)零碳园区两种类型,将以产业优化、能源转型、技术创新、循环利用、平台建设、项目示范、园区管理等为抓手开展试点建设;企业试点则分为能效标杆企业和低碳供应链龙头企业两种类型,能效标杆企业要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形成能效提升和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行业标杆,低碳供应链龙头企业要以供应链碳足迹管理来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低碳转型。
“通过试点建设,我们将探索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创新发展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同时强调试点建设要强化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方案编制中阐述试点建设的改革创新点,论证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激发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活力。”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共47个项目),江苏省有5个项目入选,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